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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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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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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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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截至2025年5月14日止,本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份额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确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pf.com.cn)或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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