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5-022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韦学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管5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关联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志强、柴佳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