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0.38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上述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633,912股至11,560,6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至0.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7日起45日内 3、联系人:太极实业证券法务部 4、电话:0510-85419120 5、传真:0510-85430760 6、邮政编码:214000 7、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 8、其他说明: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工作日8:30-11:00,13:00-16: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传真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4)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5)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8、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经表决通过。 2、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第12项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律师、华诗影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太极实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