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钟茹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