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517号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朱燕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加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以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游广、张博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