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2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购销关联交易结算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陈志在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单位润电热力任职、董事武超在交易对方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陈志、武超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应进行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购销关联交易结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9)。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0)。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购销关联交易结算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3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5:1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两种途径)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2)提案2.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9-30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4.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
  注:每项提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2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购销关联交易结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所属的沈海热网,供热面积约3500万平方米,沈海热网供热模式为向沈海电厂购买大部分热量,另外通过10座热源厂燃煤辅助补充热量,通过管网输送对热用户进行供热。2024年,鉴于沈海电厂异地搬迁扩建,二热公司为保证沈海热网与新址沈海电厂(朱尔屯电厂)对接联通,以取代老沈海电厂热量来源,实施了长距离回输供热管线工程建设,至2024年12月底投入运行。因回输项目投入运行时沈海热网采暖期供热已实施近两个月,为解决回输项目投入运行前沈海热网整体热量不足的问题,二热公司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向临近的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东热电”)购买热量方式补充沈海热网供热的热量缺口,以保证冬季为居民供热的质量。同时,结合受托管理控股股东下属供暖企业的整体工作安排及沈海热网所处地理位置,为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由二热公司向公司受托管理的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沈东热电以销售热量的方式为沈东热电所属的华晨宝马厂区(可热电联产区域)提供热源。
  经协商,二热公司与沈东热电就上述供用热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用量相等部分进行抵消,超出部分按热量实际结算。经测算,沈东热电向二热公司共输送热量115,000吉焦、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输送热量共计80,000吉焦,热量等量抵消后,二热公司尚欠沈东热电35,000吉焦热量,以热量定价93.04元/吉焦结算,二热公司应给付沈东热电不超过33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购销关联交易结算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且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瑞光北巷7-1-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供汽、民用供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沈东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武超在沈东热电任执行董事,其与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沈东热电资产总额为18,683.20万元,负债总额3,868.27万元,净资产为14,814.9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82.50万元,利润总额-1,162.47万元,净利润为-1,162.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沈东热电资产总额16,851.98万元,负债总额5,653.37万元,净资产为11,198.60万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64.46万元,利润总额-1,158.00万元,净利润为-1,15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沈东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热量,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2025年采暖期二热公司与沈东热电互有热量输送,热量用量相等部分相抵消,超出部分进行结算。经测算,二热公司应向沈东热电支付35,000吉焦的费用,金额不超过33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商谈,为确保定价的严谨及准确,取沈东热电热源的运行数据核算成本,计算运行期间煤(热源燃料为煤粉)、水、电及人力成本、环保成本、期间费用等综合成本费用,以此核算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支付热量单价93.04元/吉焦。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一方面系二热公司在回输管网投入运行前,为弥补沈海热网热量不足,切实保障供热质量及供暖保供的安全与稳定。另一方面为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经营质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减少煤炭耗量及碳排放量,有助于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554.24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热量购销关联交易结算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项交易旨在基于受托管理单位范围内,实现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经营质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以此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二热公司在回输项目投入运行前,采取应急措施,以弥补采暖期热量缺口,保障供暖任务安全平稳,而展开的热量购销交易。结算定价以实际提供热量经营成本为前提,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符合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前述交易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商洽具体实施事宜、签订相关合同、进行财务结算等。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3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收到法院关于控股子公司的涉诉案件传票,就该诉讼案件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方进行对外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就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5月1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郑运、陈卫国、郝杰、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惠天热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涉案金额3500万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卫国、总经理郑运、代董事长郝杰及董事会秘书李志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运、陈卫国、郝杰、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并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