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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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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现董事会拟提名卢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予以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现董事会拟提名俞国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予以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治理效能,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6月3日在公司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江林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汤鸿雁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议案9.01、议案9.02、议案9.0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吴锦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日
  至2025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 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29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 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5年6月3日13: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 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电子邮箱:hlgf@zjhenglin.com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313300
  六、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卢小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卢小英: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22年加入公司,曾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经营部总经理,国际业务发展中心总监,国际业务营销总监。历任公司沙发事业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沙发事业部总经理。
  卢小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卢小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卢小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小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00股。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俞国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俞国燕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任杭州电魂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3年8月,任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杭州慧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国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俞国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俞国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国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治理效能,公司拟对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此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徐放(主任委员)、徐笑波、卢小英;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王江林(主任委员)、朱勇、卢小英、张赟辉、徐放;
  提名委员会委员:俞国燕(主任委员)、徐笑波、王江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笑波(主任委员)、俞国燕、张赟辉。
  上述调整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生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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