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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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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6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0人,1,473,420,13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4.653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954,380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7,212,812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59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6,207,326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059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3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3,216,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1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90,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7,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4%;反对11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7%;弃权90,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1.非独立董事李仲泽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70,000,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81,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862%
  表决结果:李仲泽先生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沈慧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78,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60,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54%
  表决结果:沈慧明先生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非独立董事徐加夫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77,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59,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54%
  表决结果:徐加夫先生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非独立董事樊玉雯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78,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59,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47%
  表决结果:樊玉雯女士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非独立董事宗雨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89,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7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2%
  表决结果:宗雨冉女士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1.独立董事曲选辉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8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69,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47%
  表决结果:曲选辉先生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易君健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78,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60,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54%
  表决结果:易君健先生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张占魁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9,986,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767,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25%
  表决结果:张占魁先生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换届完成后,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俊超、秦忠杰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6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在株洲和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预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李仲泽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8)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6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0)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7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72)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73)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74)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75)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占魁先生、樊玉雯女士、宗雨冉女士、曲选辉先生和易君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仲泽先生、李疆先生、曲选辉先生、易君健先生和张占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仲泽先生、沈慧明先生、李疆先生、徐加夫先生、樊玉雯女士、宗雨冉女士和曲选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易君健先生、徐加夫先生、宗雨冉女士、曲选辉先生和张占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张占魁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仲泽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易君健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慧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佳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社权先生、齐申先生、王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丹女士兼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株洲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7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 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全部完成。公司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
  1、非独立董事:李仲泽先生(董事长)、沈慧明先生、李疆先生(职工董事)、徐加夫先生、樊玉雯女士、宗雨冉女士
  2、独立董事:曲选辉先生、易君健先生、张占魁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5月16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张占魁(主任委员)、樊玉雯女士、宗雨冉女士、曲选辉先生、易君健先生
  2.提名委员会:李仲泽(主任委员)、李疆先生、曲选辉先生、易君健先生、张占魁先生
  3.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李仲泽(主任委员)、沈慧明先生、李疆先生、徐加夫先生、樊玉雯女士、宗雨冉女士、曲选辉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易君健(主任委员)、徐加夫先生、宗雨冉女士、曲选辉先生、张占魁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沈慧明先生
  (二)财务总监:胡佳超先生
  (三)副总经理:王社权先生、齐申先生、王丹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王丹女士兼任
  (五)证券事务代表:王玉珍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丹女士和王玉珍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丹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丹、王玉珍
  联系电话:010-60163249 0731-28265977
  传真号码: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中钨高 新证券法务部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邓楚平先生、杜维吾先生、李永乐先生以及李文兴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维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其他离任董事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上离任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杜维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
  上述离任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简 历
  一、总经理简历
  沈慧明先生,1980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沈先生于2001年毕业于中南大学采矿与岩土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中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矿业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沈先生于2004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资源及冶炼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矿产资源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矿山管理部总经理兼钨事业部矿产资源部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共享中心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2025年2月起任现职,兼任湖南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矿山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慧明先生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
  沈慧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沈慧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简历
  胡佳超先生,198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胡先生于2004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7年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胡先生于2007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预算部初级文员、高级文员,财务总部预算管理部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财务总部预算管理处处长等。兼任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佳超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胡佳超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胡佳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社权先生,1972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粉末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中南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10年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王先生于1994年加入株洲硬质合金厂(现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株洲硬质合金厂三分厂技术员、技改办工艺设计员,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钻石工业园建设指挥部生产准备组组长,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兼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科委会委员,硬质合金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有色金属钨及硬质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副理事长,国际钨业协会执行委员。
  截至目前,王社权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王社权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王社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齐申先生,1980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齐申先生2002年于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2005年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21年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冶金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齐先生于2005年加入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市场运营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原料经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贸易部总经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
  截至目前,齐申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齐申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齐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丹女士,1982年出生,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公司新闻发言人。王丹女士2004年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2012年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王丹女士于2004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房地产公司职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初级文员、高级文员、治理部部门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后部门更名为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兼任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丹女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王丹女士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王丹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玉珍女士,1983年出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女士2006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王女士于2008年加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经证券部助理主办、主办,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主管,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玉珍女士2015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参加了后续培训。
  截至目前,王玉珍女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王玉珍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王玉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7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编码表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第1项至第8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和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第9项和第10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汝岱)》、《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曲选辉)》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文兴)》。
  (四)特别提示
  1.上述第7项和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以上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1)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2)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A座628室;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婕 王玉珍
  电话:010-60163249 0731-28265977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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