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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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161,620,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0,671,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6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948,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9,125,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17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948,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0%;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5%;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70,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5,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4%;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0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3,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4%;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5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62,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4%;反对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1%;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5%。 7.02 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06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5%;反对3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9%;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6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5%;反对3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9%;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0,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3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66,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2%;反对3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0%;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7,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3%;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2%;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61,56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6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5%;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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