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非独立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芳女士、马建琴女士、邱仲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冯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意提名施建明先生、施屹先生、范春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芳女士、马建琴女士、邱仲华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芳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1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湖州新力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冯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20年9月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信披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马建琴女士,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学位。2001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6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湖州冠亚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2024年4月任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18年6月至2024年7月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任浙江湖州金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马建琴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邱仲华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湖州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湖州鼎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凯创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湖州鼎盛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邱仲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建明先生,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小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练市公社农具厂工人、厂长,湖州针织二厂厂长,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州彩蝶针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彩蝶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环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湖州彩蝶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汇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华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兴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施建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323,932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屹先生的父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施屹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上海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房产销售员,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环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彩蝶商行有限公司董事,汇蝶商行有限公司董事,环蝶商行有限公司董事,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湖州彩蝶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三海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兴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音画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施屹先生持有公司22,081,491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建明先生的儿子。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范春跃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浙江税务学校教师,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湖州江南华欣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范春跃先生持有公司166,05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现将主要修订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