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0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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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16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能。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人,代表股份160,119,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064%(剔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4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56,770,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71%。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46,940,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34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43,592,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58,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对2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58,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对2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46,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反对2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6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0%;反对2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58,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对2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54,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反对2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320,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0%;反对2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67,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6%;反对2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关联股东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该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5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2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33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4%;反对2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79,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6%;反对2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3%;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关联股东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该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49,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反对2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7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8%;反对2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4%;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9月到2025年1月期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关联方财务资助情况及整改完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329,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2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76,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7%;反对2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关联股东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该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侯大林、杨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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