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35 |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5日(周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377,655,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9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1,243,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46,412,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0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6,53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7%;反对1,00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5,87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9%;反对1,66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8,505,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3%;反对9,039,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5%;弃权1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76,53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7%;反对1,00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490,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4%;反对1,051,6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5%;弃权1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66,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3%;反对1,051,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7%,弃权1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512,8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5%;反对1,008,5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弃权133,9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89,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7%;反对1,008,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4%,弃权133,9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9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580,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反对969,7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8%;弃权1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56,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7%;反对969,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6%,弃权1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506,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7%;反对1,037,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7%;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82,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8%;反对1,037,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0%,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拓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446,5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9%;反对1,097,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5%;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淳莹、叶凌芸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