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份总数为210,959,781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5,693,012股及尚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股份47,725股)为205,219,04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保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高强先生、XiaodanGu(顾晓丹)先生,独立董事王瑞女士、黄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园园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已向董事会履行请假手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张宪恕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艳、许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