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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0 |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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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观音路2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凡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49,7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9,59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8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2024年年度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反对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64%; 反对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72%; 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2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2025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8.01 《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3%;反对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3%;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936%; 反对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5%;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黄凡先生、项炳义先生、张洪瑜先生、邹爱英女士、张樑先生、陈晓如女士、潘岚岚女士和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02 《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2%; 反对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7%;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936%; 反对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5%;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03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 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936%; 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周乐翔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9、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乔华姗女士、胡娟女士 3、律师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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