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复核,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并相应更正对应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实际出席董事应为8人,因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实际出席董事会9人”调整为“实际出席董事会8人”,董事会相关议案中的“同意9票”“同意6票”相应调整为“同意8票”“同意5票”。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一并更正。 (二)、《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 更正前: 重要提示……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更正后: 重要提示……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一并更正。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内容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事项的审核通过结果不会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