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2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12,115,84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25.78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9,012,8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25.07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103,022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71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127,6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7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00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103,022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7137%。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0.0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1.01审议《选举应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2审议《选举应莹庭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3审议《选举陈灵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4审议《选举曾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5审议《选举朱小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2.01审议《选举沈一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2审议《选举赵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3审议《选举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 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钱晓波、白曦
  3、结论性意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2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李印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李印成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任期一致。
  李印成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李印成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李印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巢湖市天河街道办事处职工、合肥市庐阳区大杨派出所职工,2024年7月至今,任大连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
  李印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李印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2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大连电瓷”)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推举应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全体董事一致推选应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应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体董事一致推选应莹庭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应莹庭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应坚(主任委员)、李飞、沈一开;
  审计委员会:沈一开(主任委员)、李飞、李印成;
  提名委员会:李飞(主任委员)、赵晓东、应莹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晓东(主任委员)、沈一开、陈灵敏。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1、聘任应莹庭女士为公司总经理;2、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聘任陈灵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人员相关简历附后)
  李军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本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与财务负责人职责一致),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桂许燕女士、杨小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两人均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相关简历附后)
  桂许燕女士联系方式为:
  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
  电子邮箱:gxuyan@insulators.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杨小捷先生联系方式为:
  电话:0411-84305686;传真:0411-84307907;
  电子邮箱:yangxj@insulators.cn;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应莹庭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人民政协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委员;历任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湖边邨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超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超创数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应莹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应莹庭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女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应莹庭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李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杭州乾兴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宏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董事,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5年5月,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8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军持有本公司股票37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李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3、陈灵敏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灵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9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陈灵敏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 2:
  桂许燕女士和杨小捷先生简历
  1、桂许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硕士,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专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大连电瓷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桂许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桂许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0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桂许燕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杨小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大连电瓷监事;2017年2月至今任大连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今在大连电瓷证券部任职;2018年5月至今在大连电瓷任证券事务代表。
  杨小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小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05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杨小捷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