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李向春,董事李亚军、刘勤勤、吕维、刘影、蒋爱军,独立董事何春明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龚志忠、吴振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蒋媛、罗周楠、徐伟出席会议;监事许瑞、胡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志华、杨卫东、财务负责人贾琳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卓、黄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