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2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玲莉、李垚林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