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32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1.41元/股,最低价为1.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