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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4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5年5月1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袁秋丽女士、谢心语女士、王顺民先生、俞毅坤先生、周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5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苏晓华女士、郑伯全先生、张龙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伯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苏晓华女士、郑伯全先生、张龙清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5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5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5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4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核钛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安祥大街12号院6号楼9层中核钛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5月1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以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受托代理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以受托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以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受托代理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以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的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双创基地D栋中核钛白7楼证券事务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张婷周丽君 电话:0943-8270008 传真:0943-8270008 邮箱:zhoulijun@sinotio2.com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5 2、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类别: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4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5年5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中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袁秋丽女士、谢心语女士、王顺民先生、俞毅坤先生、周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苏晓华女士、郑伯全先生、张龙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伯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晓华女士、郑伯全先生、张龙清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秋丽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袁秋丽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袁秋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秋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3,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谢心语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甘肃中合通热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密中合钒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谢心语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谢心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心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顺民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技术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顺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王顺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俞毅坤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理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系统工程与工程管理专业哲学硕士。2008年起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进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健康产业处副高级经理、国际并购处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资本市场处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起,先后任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产业重组部总经理(高级经理级);历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俞毅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俞毅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毅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周园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浙江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历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周园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周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苏晓华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战略与创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历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企业管理系副主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省创意经济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苏晓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苏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7、郑伯全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省燃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广东广物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监察主管;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财务负责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总账会计、机关工会经审委委员;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广州美术学院计划财务处高级会计师;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郑伯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郑伯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伯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8、张龙清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副处长;海南巨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润金服(海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蓝投资(三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龙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张龙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4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苏晓华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4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苏晓华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苏晓华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4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伯全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5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郑伯全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郑伯全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5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龙清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5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龙清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龙清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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