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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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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4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依据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区间将作出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发行价格确定为13.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①派送现金红利:P1=P0-D; ②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③派送现金红利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13.83元/股确定,拟发行股数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区间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92,431,7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79,900股后的389,351,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3.83元/股-0.30元/股=13.53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因发行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故本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4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11万份由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4.55万份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0.56万份由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5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10万份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4.50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3.82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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