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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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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7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171,008,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42,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0人,代表股份168,366,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4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7人,代表股份40,06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40,00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4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3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3%;反对44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弃权2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6%;反对44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弃权2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2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3%;反对45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弃权23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98%;反对45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8%;弃权23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2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1%;反对45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弃权23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45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9%;弃权23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20,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4%;反对45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弃权23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4,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4%;反对45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9%;弃权23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21,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3%;反对45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0%;弃权23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5,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5%;反对45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2%;弃权23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2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4%;反对45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弃权23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7%;反对45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9%;弃权23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3,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4%;反对44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4%;弃权23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4%;反对44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弃权23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8%。 本提案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77,334,600股、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0,149,531股均已回避表决,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5,261,620股未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29,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84%;反对3,44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6%;弃权23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83,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56%;反对3,44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36%;弃权23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8%。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9.00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0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5%;反对44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弃权25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5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93%;反对44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5%;弃权25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3%。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蒲舜勃 毕志远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公司总股本由470,988,309股变更为466,296,1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28日之工作日9:30-11: 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电子邮箱:ir@belg.com.cn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5:00-16:00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嘉宾有:董事长谢欣先生、董事兼总裁杜业鹏先生、独立董事秦宇先生、副总裁吴延平先生、财务总监谢丽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宋玉飞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四、公开征集问题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便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就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界面,输入公司股票代码后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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