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昆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升企管”)持有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03,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昆升企管系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伟明先生担任昆升企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解禁后权益分派转增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昆升企管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90,7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昆升企管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昆升企管相关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