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2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超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10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超”)成功收购南通海门区风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旋新能源”)100%股权,风旋新能源持有7.13MW分布式光伏电站。风旋新能源名下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的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834.30万元,租赁期限为13年,现根据需要,珠海港超拟与中航租赁签署新《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风旋新能源100%股权进行质押,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目前股权质押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海门区风旋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8月2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CU6YNH73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黄海中路89号内11号房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任峻石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珠海港超持有风旋新能源100%股权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风旋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珠海港超与中航租赁签署新《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风旋新能源100%股权质押,为风旋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担保范围:质押的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其包括但不限于(1)全部租金(包括因租赁年利率变动而调整的部分)、特殊租金(如有);(2)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3)逾期利息;(4)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5)质权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等;(6)在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债务人需向债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三)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期的,质押期间相应提前或延后。 四、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港超为风旋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光伏电站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8,716.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5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0,172.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18%;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2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同时,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上述第5、6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四)上述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明月。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 月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