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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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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秦宏武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财经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珊珊女士,董事刘明先生,监事左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而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47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6.1152%),计划在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6,67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2.0000%);
  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秦宏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9,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0.0563%);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经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珊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65,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0.1156%);公司董事刘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6,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0.0256%);公司监事左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30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0.0022%)。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60,2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0.05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及董事、执行总裁秦宏武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财经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珊珊女士,董事刘明先生,监事左勤女士发来的《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
  注:总股本为公司最新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刘建伟先生主要用于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金需求;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明先生、左勤女士主要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购买。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一一2025年9月5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刘建伟先生计划在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6,67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2.0000%;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明先生、左勤女士计划在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0,2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0.0500%。
  本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
  注:总股本为公司最新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上述减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增、减持方面的承诺。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中关于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明先生、左勤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股东、董监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明先生、左勤女士出具的《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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