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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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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升中债7-10年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5月13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5年5月14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7:00止(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电话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林奕佳
  联系电话:400-000-558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电话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提交按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即在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sing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下同)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7:00止的期间内(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7:00止的工作日(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000-5588)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本基金管理人也可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大会的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其它投票或授权方式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或授权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计票
  (一)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纸面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表决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投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四)电话表决效力的认定如下: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与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不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无法核实其身份或表决时间超出投票截止时间的,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五)重复投票的效力认定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其中,如果同一基金份额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只存在纸面方式表决以外的有效的其他方式表决时,以有效的该种表决方式为准;多次以其他方式表决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有效表决为准,先送达的表决视为被撤回;最后时间收到的有效表决有多次,表决意见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表决意见计票;表决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弃权。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六)授权的效力认定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通过书面方式授权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书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书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书面授权均表示了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则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中明确表示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书面表决票,则以有效书面表决票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singamc.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附件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5日
  附件一:
  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对《基金合同》中合同终止、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变更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可参见附件四《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二:
  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5年6月12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束之日止。若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有效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中的“基金账户号”,指持有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但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认定的,不影响授权效力,以上授权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认定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为准。
  附件四:
  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说明
  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3月9日成立。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根据前述变更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合同终止、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且《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如下:
  ■
  上述修订内容生效时间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如涉及)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将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升中债7-10年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惠升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15日起对惠升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惠升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方案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A类基金份额代码:020248;C类基金份额代码:024264)。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1、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对于赎回时持有期限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5月15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生效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道浙商国际5栋1单元90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张金锋
  客服电话:4000005588
  联系人:林奕佳
  传真:010-86329180
  网址:www.rising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5月15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sing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咨询相关业务。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5日
  附件:惠升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
  ■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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