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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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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087号)。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087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087号)。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8,620,000.00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429,380,000.00元,于2020年9月18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款项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21,214,648.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165,351.08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于2020年9月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反协议跟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37,122,861.10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销户后,公司、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4,887,378.57元。2020年12月25日,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88号《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2022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项目“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2022年至2024年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有偏差,系在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拓展遇到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目标客户出现缩减预算情况,导致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所致。
  受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公司各项目2025年1-3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偏差。
  四、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5年5月1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其中2022年至2024年实际效益金额经审计,2025年1-3月实际效益金额未经审计。
  注3:2022年至2024年,公司各项目除“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均已达到预计效益。2025年1-3月,受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公司各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偏差,且暂无法与年度目标对比。
  注4:2022年至2024年,“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有偏差,系在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拓展遇到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目标客户出现缩减预算情况,导致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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