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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5-029 |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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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按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3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2,212,237,681股,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2,539,547股)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813,888,309.58元=2,199,698,134股×0.37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813,888,309.58元÷2,212,237,681股≈0.3679027(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67902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B1座7层7001号 咨询联系人:叶威 王思捷 咨询电话:0553-7653737 传真电话:0553-7653737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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