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龙桥路6号办公楼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刘红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忠霞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1、2、3、4、5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源、郝韵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