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60003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2四川路桥MTN001),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22%,期限3年,起息日为2022年5月10日,兑付日为2025年5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75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该期中期票据于2025年5月10日到期。公司已于2025年5月10日按期兑付了该中期票据本息,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1,032,200,000.00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5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13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栾黎先生的辞任报告,栾黎先生因退休安排,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栾黎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对栾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5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立成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羊勇、赵志鹏、朱年红、李黔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谭德彬、刘胜军、李亚舟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赵帅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雪岭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为矿业集团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有关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说明:议案6、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取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说明:议案8涉及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蜀道集团、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参加本次股东会。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星铭、谷荷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向其控股子公司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天环公司)提供不超过32,086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同时,眉山天环公司参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也将向其提供借款,借款条件同路桥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5-023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近日,路桥集团与眉山天环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现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借款金额:9,250万元 2.借款期限:三年期 3.借款利率:本借款采用固定利率,即为年利率2.80%。 4.利息计算:利息从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5.还款保障措施:未来眉山天环公司收到的回款除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外,优先用于偿还本次股东借款。 6.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协议规定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逾期3个月(含)内,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逾期利息;逾期3个月至6个月(含)内,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10%逾期利息;逾期6个月至12个月(含)内,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15%逾期利息;逾期超过12个月,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30%逾期利息。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向眉山天环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8.其他: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路桥集团及蜀道集团已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向眉山天环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