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81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5号)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686,758股,股份于2020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75,819,056股,限售期为5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认购的股份。 除锁定承诺外,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16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81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 单位:股 ■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