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十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十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简称“长期服务计划”)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长期服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与奖金额度,资金总额为280,000,000元; 2、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 3、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计划时起计算; 4、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5、第五期长期服务计划参与人的持有情况如下: ■ 董事潘刚、赵成霞、王晓刚、赵英、王燕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