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丽岛新材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5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议案16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议案5、6、7、8、9、11、12、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丽岛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丽岛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