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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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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下同)闲置自有资金(含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未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下同)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6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2025年03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赎回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新认购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2025年05月0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国泰君安私客尊享FOF 63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私客尊享FOF 63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混合类、FOF类 (3)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开放日:本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封闭运行6个月。之后仅在开放期办理参与与退出,封闭期满后开放频率为:每周一、周三、周五开放(节假日不顺延),经投资者、管理人另行协商一致也可调整具体开放日,但实际开放频率不得超过每周开放三天。 (5)产品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产品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产品投资方向:本计划可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货币市场工具;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创业板)、优先股,也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首发(含科创板、创业板);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即本资管计划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场内期权;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8)相关风险:本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标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税收风险等一般风险,同时亦存在本产品的特殊风险。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其他进展情况 2025年0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结合市场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认购的10,000万元人民币的“善缘金20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期限自2025年04月2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委托理财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公司通过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公司审慎选择投资品种及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委托理财事项受宏观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多重影响,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同时相关委托理财产品还存在其特殊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对委托理财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报告制度、日常监控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门为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产品的审核与评估,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资金划转等业务以及持续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1、2023年04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的10,000万元人民币的“善缘金20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管理人事项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西南证券添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2024年11月0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华龙证券金智汇金债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11月0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中邮证券鸿裕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4年12月0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2,000万元人民币的“东证融汇汇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4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0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2024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中信证券资管财富稳进5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5年05月0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国泰君安私客尊享FOF 63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金额为38,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09日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498,826股不参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98,826股后的374,742,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393,241,359股-18,498,826股)/10股×3.00元=112,422,759.90元,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12,422,759.90元÷393,241,359股×10股=2.858874元。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2858874元/股)。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04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0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总股本393,241,35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8,498,826股后的股本374,742,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12,422,759.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98,826.00股后的374,742,5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05月09日至登记日:2025年05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498,826股不参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0股×3.00元,即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393,241,359股-18,498,826股)/10股×3.00元=112,422,759.90元;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12,422,759.90元÷393,241,359股×10股=2.85887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未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2858874元/股)。 七、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咨询联系人:钱晓利 咨询电话:0938-2851611 传真电话:0938-285505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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