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5项治理制度。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3项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董事会经核查,截至董事会收到函件之日,重工装备集团持有公司1,070,526,9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43%。公司董事会认为,重工装备集团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并递交临时提案,且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增补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第6项议案为控股股东重工装备集团向本次股东大会提议增加的临时提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8: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重工装备集团《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5.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意见》 6.重工装备集团的持股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28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对比表详见附件)。同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5项治理制度(见下表)。其中,《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3项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与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订稿》(2025年5月) 拟修订/拟新制定内容对比 一、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导致特定名称/称谓的变化 ■ 二、依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拟作出的修订 ■ ■ ■ ■ ■ ■ ■ ■ ■ ■ ■ ■ ■ ■ ■ 三、其他拟作出的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