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是蓉珠、董事郝小毅、独立董事宋冰心、陈来鹏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陆鹏、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此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此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此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价格:由9.95元/股调整为9.92元/股。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94元/股调整为15.91元/股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的说明,本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 8、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5年5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P=P0-V=9.95-0.03=9.9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回购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15.94-0.03=15.9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由9.95元/股调整为9.92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4元/股调整为15.9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及回购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预留授予/回购/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