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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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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
持续完善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信息完善与核实工作,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一、个人投资者
  1、所有通过本公司官网(www.cmfchina.com)、手机APP(招商基金官方APP)、招商基金微信服务号等前述直销渠道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均需提供并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资料,上传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2、已经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如提供的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有待完善或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过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补足。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投资者应当提供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客户
  1、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2、如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以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请持有效资料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3、非自然人客户应及时提供、更新相关受益所有人的信息和资料。
  投资者应当及时通过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提供或更新补足身份信息资料,对于身份信息资料不真实有效、不完整、不准确、未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完善的,本公司保留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的权利,可能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本公司所获取的客户资料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格采取保密措施,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或通过在线客服进行沟通和咨询。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关于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代码: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FOF)A:016974
  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FOF)C:016975
  招商智安稳健配置1年持有期混合(FOF)D:02216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1年,在1年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相应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7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目前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5年6月4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25年6月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招商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招商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全指现金”,扩位证券简称为“全指现金流ETF”。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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