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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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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9日起增设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增设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
  (二)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新增设份额)收费模式如下所示:
  1、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联系人:韩俭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本公司官方微信平台一一中邮基金服务号
  (3)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98-8511或400-088-8816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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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次修订自2025年5月9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本公告之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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