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90,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06,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过去十二个月,郭华强先生因资金需求在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8月13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2,200,000股,除此之外,上述其他减持主体在过去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现因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股份),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郭华强先生拟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2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23%;电子公司拟减持的数量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8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信雅达非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市)》中规定的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未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未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