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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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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1-9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6,492,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739,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752,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195,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195,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0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9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10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琰、叶雨宁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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