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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码:2025-033 |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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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76%(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343%),最高成交价为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5元/股,成交总额为1,484,60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043、2024-047、2024-053、2024-062、2024-070、2024-073、2025-001、2025-005、2025-009、2025-01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4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9%,最高成交价9.06元/股,最低成交价5.78元/股,成交总金额9,598,4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6日。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之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4,300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1,113,504股减少至749,769,204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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