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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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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2025-02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与及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4)。 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实现业绩承诺,交易方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水业集团应补偿本公司的股份数为3,949,403股。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总价回购水业集团应补偿本公司的3,949,403股并予以注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议案后,本公司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水业集团,水业集团应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联合本公司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被授权人士将全权办理补偿方案实施的相关事宜。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股票3,949,403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按照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测算,股份总数将由1,284,150,123股变更为1,280,200,7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84,150,123元人民币变更为1,280,200,72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处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联系人:桂蕾 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3、其他 (1)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邮件封面、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刘顺保、万锋,独立董事邵鹏辉、吉伟莉、喻玲、刘爱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希文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期满减值测试结果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1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中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萌、李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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