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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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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于2023年8月31日,与松原市微尔网约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微尔”)签订了《销售合同》,松原微尔拟向能瑞电力采购一体式直流充电设备,合同总金额为54,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进展及诉讼情况
  根据上述《销售合同》约定,能瑞电力陆续向松原微尔指定地点交付了首批300台1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设备,松原微尔签收货物后南京能瑞电力向其开具了对应金额的发票,首批产品的铺货周期为一年期,松原微尔应在到期后向能瑞电力一次性全额付清货款。现付款期限届满,虽经多次催告,松原微尔始终未能付款。
  基于上述情形,能瑞电力于近日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松原微尔向能瑞电力支付货款1,350万元,并自2024年11月20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实际算至付清之日止。同时,请求判令松原微尔承担能瑞电力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能瑞电力目前已经收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并完成缴费,本案件符合立案条件,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三、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近期中标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地铁”)、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相关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828.00万元,其中,国家电网2025年第二十三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项目及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尚处于公示期(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标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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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的交易对方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长春地铁及平高集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具备向公司支付款项的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若后续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付才能确认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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