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16: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郭华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独立董事郭华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蒋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战国义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华敏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隋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27,598,129股,回避表决。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郭华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九项议案,其中第七项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传斌 祁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