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同时,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8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成交的最高价为5.46元/股,最低价为4.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208,21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80%,成交的最高价为5.46元/股,最低价为4.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208,21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