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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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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朱超、陈光源、孙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萍女士、财务负责人张贤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基、杨晶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原定于2025年11月17日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前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磊先生、陈晓冬先生、彭照坤先生、吴佩刚先生、吴晓龙先生、朱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正常开展,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产生。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小华女士、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正常开展,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五届监事会产生。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佩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徐晓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徐晓霞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在此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徐晓霞女士取得相关证书后,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磊,男,1988年10月生,连续创业者,哈啰创始人。曾创立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担任首席执行官(CEO)、创立上海静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首席执行官(CEO)。现任哈啰首席执行官(CEO)、上海静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钧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啰部分附属企业董事长等。 陈晓冬,男,1969年1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中电光伏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盛光电集团首席财务官兼高级副总裁、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兼高级副总裁。2017年4月加入哈啰,担任首席财务官兼高级副总裁,在哈啰部分附属企业担任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彭照坤,男,1986年2月生,本科学历。曾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上海静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测试经理。现任哈啰副总裁、上海照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在哈啰部分附属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 吴佩刚,男,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静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啰副总裁。 朱超,男,1980年3月生,硕士学历,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资深总监、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附属企业及其投资的部分企业的董事。 吴晓龙,男,1983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深圳市腾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家。2019年入职哈啰,担任人力资源总监。 张鹏,男,1970年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Wake Forest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注册会计师。曾任Thinkequity Partners Llc投资银行部董事、高宏亚洲集团董事总经理、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邵勇健,男,1970年1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其后在顺丰集团金融服务事业群担任区域负责人、在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衣锦浣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杜惟毅,男,1975年12月生,硕士学历。曾任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昇印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任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森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目前,除杨磊先生持有公司14,363,882股股份外,其余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磊先生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晓冬先生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华,女,1979年9月生,大专学历。2003-2012年任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2013年1月至2020年7月,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常州永安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鹏,男,1969年12月生,1992年(1988-1992)毕业于河海大学机械学院机械设计专业,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1995年,河海大学机械学院任教;1995年至今,常州广播电视台记者、主持人,中级职称;2019年至今,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电台首席主持人,第四届常州“广玉兰”奖名牌主持人,优秀记者,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目前,李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小华女士持有公司5,400股股份。上述人员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佩刚,男,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静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啰副总裁。 徐晓霞,女,1992年10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哈啰融资法务专家。 张贤,女,1981年10月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目前,吴佩刚先生、徐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贤女士持有公司6,600股股份。上述高级管理人员,除在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16: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5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杨磊先生、陈晓冬先生、彭照坤先生、吴佩刚先生、吴晓龙先生、朱超先生、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2、非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3、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按季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佩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徐晓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永安转债”自2024年4月1月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12.6040万股。因此,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22,947.5141万元变更为24,060.1181万元,总股本将由22,947.5141万股增加至24,060.1181万股。此外,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6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6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朱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于2025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15: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5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小华女士、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代表监事按在公司所任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2、非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含税),其履职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于2025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永安转债”)进入转股期。“永安转债”自2024年4月1月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12.6040万股。因此,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22,947.5141万元变更为24,060.1181万元,总股本将由22,947.5141万股增加至24,060.1181万股。 此外,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自2025年4月起,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事项,公司后续将另行召开会议进行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文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孙继胜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4.75%股份的股东孙继胜,在2025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杨磊先生、陈晓冬先生、彭照坤先生、吴佩刚先生、吴晓龙先生、朱超先生、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2、非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3、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邵勇健先生、杜惟毅先生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按季发放。 (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永安转债”自2024年4月1月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12.6040万股。因此,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22,947.5141万元变更为24,060.1181万元,总股本将由22,947.5141万股增加至24,060.1181万股。此外,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60)》。 (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人数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60)》。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 (6)《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小华女士、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59)》。 (7)《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代表监事按在公司所任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2、非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含税),其履职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2025年4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5年3月17日、4月10日、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18-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1-13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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