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58号云璟生态社区F1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副董事长潘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周莹、监事石旭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缪蕾敏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杨波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长、总经理陈银河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关于副董事长潘锐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副总经理丁慧亚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关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主席江震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关于监事周莹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议案名称:《关于监事石旭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治理架构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4、议案名称:《关于作废〈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4.0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11、12、13、15为非累积投票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陈银河对议案6.0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葛嘉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