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仅为获得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许可。项目投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投资方式等事项以公司最终审议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市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504301037653200000189);公司全资子公司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县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504301034653200000190);公司全资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山县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504301025653200000191)。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1.立新和田市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2.立新民丰县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3.立新皮山县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二、备案审批机构 以上3个项目的备案审批机构均为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由子公司和田市立新作为实施主体拟投资建设规模为100兆瓦/400兆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拟投资2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由子公司民丰县立新作为实施主体拟投资建设规模为200兆瓦/800兆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拟投资5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由子公司皮山县立新作为实施主体拟投资建设规模为200兆瓦/800兆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拟投资5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等相关手续。 2.本公告事项仅为获得政府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备案。项目投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投资方式等事项以公司最终审议通过为准。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的投资决策等相关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一2504301037653200000189》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一2504301034653200000190》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一2504301025653200000191》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