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28 |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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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5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1人,代表股份167,864,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206%。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70名,代表股份6,123,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65,223,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37%。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7人,代表股份2,64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235,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8%;反对股数6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1%;弃权股数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235,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2%;反对股数6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1%;弃权股数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334,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8%;反对股数5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5%;弃权股数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253,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5%;反对股数59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0%;弃权股数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303,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5%;反对股数5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2%;弃权股数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255,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1%;反对股数5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3%;弃权股数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331,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2%;反对股数5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股数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300,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1%;反对股数55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股数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236,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9%;反对股数6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0%;弃权股数1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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