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满足日益复杂的境内外审计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境内外审计工作协作的需要,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与“安永华明”合称“安永”)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原审计机构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核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以及安永香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具有较为丰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与“安永华明”合称“安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满足日益复杂的境内外审计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境内外审计工作协作的需要,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公证天业和大华马施云,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和大华马施云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郭福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钟巧女士,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H股)何兆烽先生,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于1992年加入香港安永成为审计师、1994年加入安永华明、2000年成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并开始执业、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费用暂定250万元(不含税,不含独立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的部分子公司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暂定30万元(不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境内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为公司已提供年审服务2年,公司原境外审计机构大华马施云为公司已提供年审服务1年,此期间公证天业和大华马施云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满足日益复杂的境内外审计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境内外审计工作协作的需要,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以及安永香港分别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公证天业、大华马施云及安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对此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以及安永香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具有较为丰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9日和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9、议案11-12、议案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和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秦建、沈志勇、张羿回避表决;议案8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秦建、沈志勇、吕振亚、张羿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6、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7、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8、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 箱:lpkj@lopal.cn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网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进行登记;
  3、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